老板是欠薪“惯犯”,员工拿出劳动法两条规定后,成功拿回了工资

日期:2022-12-21 11:18:1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自从知道老板喜欢欠薪后,老王便打消了在这里长期待下去的念头,一家公司要是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办法准时发,谁还愿意在这里干下去?

老板是欠薪“惯犯”,员工拿出劳动法两条规定后,成功拿回了工资

老王早期的时候,曾经有去参与过一些演讲会,会上的内容都是说一些关于劳动者如何在职场中保护好自己的知识,其中就包括《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场景。

周末的时候,老王上网查了下资料,翻出了关于公司欠薪可能会违反的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看到了: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他在第46条规定也看到了,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看到这两条规定,老王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公司欠薪的行为了。

谈判流程

按理来说,只要公司每个月准时发工资,老王也不会选择去和老板摊牌,没想到第四个月的工资,就没准时发,老王决定再等一等。

老板是欠薪“惯犯”,员工拿出劳动法两条规定后,成功拿回了工资

眼看就要到第五个月的发薪日了,第四个月的工资迟迟没有到账,老王只好找到老板,询问四月份的工资哪时发放。

老板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员工找上门了,早就练就了一套打太极的话术,当下便跟老王哭诉公司最近资金周转情况不好,谁谁谁又拖欠了货款,却张口不提到底哪时候发工资。

老王也不打算跟老板周旋,直明了当的说:“首先,我打算辞职了,希望公司能将这两个月的工资给我结清,然后,如果不打算给我结清的话,我只好去申请劳动仲裁了,到时候你不但要给我结清工资,还要再多支付我一笔经济补偿。”

当下老王便将《劳动合同法》的两条规定原封不动的念了出来,言外之意很明显,公司欠薪的行为早就违法了,这种情况他去告是稳赢的。

老板估计吓住了,当下便将老王的工资给结清了,还顺带把拖欠的工资发给了所有员工,而老王拿到工资后,也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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