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以开玩笑的方式,但仔细想想,却发现这真是一件令人心酸的事情,在面对如此无情、无耻、无理取闹的奖惩制度时,劳动者着实的卑微!
钢铁厂职工睡岗被罚4000元
一张邯郸某钢铁公司的内部罚款,在网络上流传。
这张罚款的收据显示,某位员工上班睡岗两次,被罚款4000元,一次2000元,收据上有领导签字和开票人签字作证。
网友纷纷感慨,这家钢铁公司的工资一定很高吧!
其他还有很多公司的奇葩规定,比如:
女员工30岁前不得生育,违反规定要向公司交违约金;
跟同事谈恋爱,先交两万押金;
不许在公司里吃中餐,因为老板不喜欢中餐的气质。
这已经是无衣裸的违法行为。
目前不论是《劳动法》,劳动主管部门,仲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都是被动执法,即出现问题解决问题。
如果劳动部门能像某人部门、食品卫生等部门一样,主动出击,对于职场、用人单位的一些奇葩规定、陈规陋习施以重拳,会不会面貌一新?
每次看到这样让人感到羞辱的规定,都让劳动者的腰杆佝偻三分,本身处在弱势的普通劳动者,要面对不守规矩善于钻法律空子的公司、打太极拳的主管部门,还要战战兢兢的担心业绩和KPI,真如提出落实八小时工作制的蒋胜男代表所言:
不利于劳动者们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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