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职工产假规定有哪些

日期:2023-01-25 11:01:5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陪产假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北京劳动法男职工陪产假规定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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