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日期:2023-05-26 11:01:1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步骤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以上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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