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母亲在公司意外死亡,公司欲赔偿27万,女儿:按照劳动法赔

日期:2023-04-03 11:37:4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在这个家里,张文娟可以说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在谭捷高三那年,谭父突发疾病,做了一场手术便失去了劳动能力,一直是张文娟辛苦打工在支撑着这个家。

现在母亲没了,父亲又年迈,谭捷就得站出来顶住压力,她一边安慰着父亲,一边想着母亲的死一定没那么简单。

二、事有蹊跷

于是她振作精神又去了工厂,向几个工人仔细询问了母亲那天在工厂的情况,工人们都说张文娟没有表现任何异常。最后谭捷从一个老伯口中得知,张文娟那天在厕所很长时间,期间好几个人想要去厕所都因为打不开门走了,直到发现她不见了才在厕所找到了她。这让谭捷认为其中必有蹊跷,母亲很有可能是他杀。

工厂在外地出差的厂长彭立新听说了这件事,立即安排王主任处理。王主任先是安抚好工人们的情绪,又向负责张文娟的徐组长了解了她的工作家庭情况。这天他带着慰问品来到张文娟家中,对张文娟的离世表示悲痛,又鼓励谭捷父女振作精神,面对新生活。

王主任的到来并没有打消谭捷探求真相的念头,她认定母亲是被人所害,悄悄去工厂搜集证据。素与张文娟交好的王霞于心不忍,告诉谭捷说张文娟可能是过劳死,她去世那几天早晚班都上,一天工作12小时。

当天晚上,彭厂长出差回来,和王主任一起去了谭捷家,表示虽然张文娟因病去世,与工厂没有关系,但看在张文娟工作踏实勤奋的份上,厂里愿意给予家属20万赔偿。

谭捷因为听了王霞的话,认为母亲去世很有可能出于工厂的压榨,没有接受他们的赔偿。彭厂长以为谭捷嫌少,又说赔偿27万2,谭捷依然没有接受。

彭厂长很生气,他说张文娟的死与工厂没有关系,并且她与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本不需要赔偿,出于人道关怀,这才主动按照劳动法给予赔偿,工厂能做的都做了,谭捷不接受,工厂也没有办法了。

三、采取行动

谭捷心里另有打算,她报了警,想要一探究竟。警方来到工厂做了详细的调查,调取了监控,对证人和相关人员进行笔录访问,又搜集了大量指纹,脚印等物证进行化验,都没有查出任何异样,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这样一来,谭捷认定母亲的死就是工作过度劳累所致,工厂应承担相应责任。她又找到了律师咨询相关法规和赔偿事项。

由于张文娟与工厂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工作性质从早8点到晚8点,早晚班轮换倒,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长。并且张文娟在工作时间去世,可以认定为工伤。

双方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张文娟与工厂也具有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死亡认定并要求工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要求进行赔偿。

这时谭捷心里有了底,带着相关法律文件找到厂长,就赔偿问题进行商议,因为工厂设置的不合理劳动时长导致母亲的离世,她要求工厂按照规定给予他们赔偿金。

四、展开谈判

工厂惊讶于谭捷的执着,前一段刚把警察领进了厂子,现在又带着法律条文前来说理,实在不是区区27万2就能糊弄的。

目前双方正在交涉中,希望他们能够达成协议,给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工厂也能吸取教训,积极改正,合理安排工人的劳动时间和相关待遇福利问题,避免一味追求效益,使惨剧再次发生。

所谓人死不能复生,即使要再多的赔偿金,谭捷也永远失去了母亲,谭父永远失去了妻子,这个家也失去了一个顶梁柱。斯人已逝,但活着的人探求真相,争取正当的权益,还死者一个交代,也是天经地义的事,相信谭捷也并非在乎赔偿金是否够多,只是想让母亲安心地走。

在这件事中,谭捷作为一个刚刚失去母亲的女儿,没有被悲痛吞噬,没有被现实打垮,而是战胜情绪,冷静思考,积极求证,才查明了母亲离世的真相,还坚强地与工厂进行谈判协商,实在是令人佩服。相信这个家,在失去了顶梁柱之后,能够在谭捷的支撑下,能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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