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步骤是什么?

日期:2023-03-03 11:14:3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1、申请接受和审理程序流程

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审理处统一承担接受申请材料,对上市公司申请材料开展实质审查。申请材料包含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及二份影印件)及电子档。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售部)收到审理处转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不是办理的确定或传出更正通告。更正通知要求上市企业做出书面形式表述、表述的,上市企业及独立财务顾问需要在接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建议。贷款逾期无法提供详细合规回复意见的,上市企业必须在期满日的次日就此次资产重组的进展及未及时给予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接到上市公司更正回应后,中国证监会发售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不是办理的确定,出示书面形式通知。立案后,涉及到发行股份的可用《证券法》相关审批期限要求。

为确保审批工作人员及时完成对书面形式申请材料审核,中国证监会发售部自收到原材料至反馈建议传出这一段时间推行“静默期”规章制度,不招待申报人的到访。

2、审批程序流程

中国证监会发售部由企业并购一处和企业并购二处各自按各自职责对资产重组中法律风险和财税问题进行审查,产生评审汇报同时提交单位专题会开展核查,经专题会科学研究,产生反馈建议。

1、反馈和意见反馈回应程序流程:在传出反馈建议后,申报人和中介服务能够就反馈建议里的相关问题与中国证监会发售部开展当众咨询沟通交流。咨询沟通交流由企业并购一处和企业并购二处两位之上审查员同时参加。依照《重组办法》第二十七条要求:“证监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流程,对上市公司归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情况的买卖申请办理做出予以核准或是不予以批准的确定。 证监会在申报期内明确提出反馈建议规定上市企业做出书面形式表述、表述的,上市企业应当自收到反馈建议之日起30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建议,独立财务顾问理应相互配合上市企业给予书面回复建议。逾期不所提供的,上市企业必须在期满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进展及未及时给予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不用递交重新组合委工程项目的结案程序流程:上市企业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它中介服务递交详细合规意见反馈回应后,不需要提供并购重组委决议的,中国证监会发售部给予结案审批或不给审批。上市企业未提交详细合规意见反馈回复信息,或者在意见反馈期内产生别的需要进一步表述或表明事项,中国证监会发售部可以再次传出反馈建议。

3、递交重新组合委决议程序流程:依据《重组办法》要求要递交并购重组委决议的,中国证监会发售部下分配并购重组委工作中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批的实际程序流程依照《重组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开展。

4、重新组合委根据策略的结案程序流程:并购重组委工作中会议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方案经并购重组委一致通过的,中国证监会发售部下以单位函的方式向上市企业出示并购重组委反馈建议。企业应先详细合规贯彻落实重新组合委建议的回应汇报中国证监会发售部。贯彻落实重新组合委建议详细合规,给予结案,同时向上市企业出示有关审批文件。

5、重新组合委否定策略的结案程序流程:并购重组委否定的,给予结案,同时向上市企业出示不予以审批文件,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售部下以单位函的方式向上市企业出示并购重组委反馈建议。上市企业拟再次报送的,理应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开展决议。

以上就是关于小编为您整理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步骤的相关介绍,即必须申请经有关部门审理审批后,最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一致通过。这一系列办理手续步骤其目的就是为了标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个人行为,也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了金融市场的井然有序。以上就是小编搜集的具体内容。有在线律师咨询,如果您有一丁点的困惑,欢迎你及时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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