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青去世后,汉朝开始推行刺史制?刺史制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制度?

日期:2023-07-03 12:10:42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这就为后来汉朝地方州郡独立化,埋下了一个更大的伏笔。

那么,刺史制度,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制度呢?为什么当时汉武帝要推行这套制度?而刺史制度推行之后,对汉朝到底又有哪些影响呢?

想要说清楚这些问题,我们还得从当年汉朝的监察制度开始说起。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完整的全国监察制度,其实可以追溯到秦朝。这事比较容易理解,毕竟在秦朝之前,大家玩的都是分封制。在分封制的体系下,哪怕是周天子,对各大封国内部,也没有直接管理和监察的权力。

所以,直到秦始皇统一天下,大家才第一次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既然天下统一了,那接下来,中央到底该怎么监察地方呢?

因为这个问题,之前从来没出现过。而秦朝给出的答案,也没有任何先例可以借鉴,所以就显得比较简陋。

当时秦始皇给出的答案,叫做监御史制度。简单来说,当时秦朝设置了一个官职,叫做监御史。监御史的上级,就是御史大夫,或者直属于皇帝本人。而他们的工作,就是下到各郡,去负责当地的监察工作,然后回来跟皇帝打小报告。

这种制度,从现代角度来看,当然过于简陋,而且漏洞太多。比如说,监御史的人数有限,最多也就只能监察到郡这个级别。再比如说,因为监御史的监察界线不明确,而且容易和地方官员同流合污,一起欺骗中央。

当然,这些问题,在秦朝的时候,并没有很快暴露出来。

因为秦朝历史太短了。

在监御史制度出现之后,没过几年,秦始皇就去世了。然后,秦朝就亡了。如此一来,这套监御史制度的弊端,自然也还没来得及显现出来。

而接下来,经过一场秦末战乱之后,历史进入了汉朝。到了汉朝之后,汉朝的统治者,也开始面对监察的问题。

不过,汉朝的第一任统治者刘邦,却并没有选择继承这套监察制度。刘邦的选择,是直接把这套监御史制度,彻底取消了。

这事说起来其实有点复杂,因为涉及到了汉朝初期很多历史原因。简单来说,第一,当时汉朝执行的是郡县制与封国制并行的制度。在那些诸侯国内部,中央也没有监察权力。想要真正建立一套监察全国的制度,首先得先解决那些诸侯国的独立问题。

第二,经过秦末战乱之后,汉朝当时最需要的,就是休养生息。设立监察制度,虽然有利于中央监察地方,但却不利于经济发展。因为地方的权力被限制了,地方官员做起事来,往往就会束手束脚,经济发展就会变慢,民生就会受到影响。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这个现象,在中国古代数千年的历史上,一直存在。所以,为了发展,古代中央政府,有的时候就不得不暂时下放一些权力。

总之,因为这些复杂的历史原因,刘邦在位时期,一直没有推行地方监察制度。而这个选择,也导致汉朝初期的时候,地方势力野蛮生长,迅速做大。

当然,从当时的历史角度来看,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当时刘邦首先要做的,是收拾那些异姓王,把那些诸侯国都变成老刘家的地盘。而地方势力做大,其实有利于汉朝中央架空那些诸侯王,进而消灭他们。

就这样,等到刘邦解决了几大异姓王之后,刘邦自己也不行了。而接下来,等到刘邦去世,汉惠帝登基之后,汉朝才真正需要开始面对监察地方的问题。

因为刘邦已经解决了很多问题,所以到了汉惠帝时代之后,汉朝高层最终恢复了秦朝的监御史制度。

之前因为秦朝历史太短,所以这套简陋的监察制度,并没有出现太多问题。但是到了汉朝之后,随着社会逐渐稳定,这套制度的弊端,开始逐渐凸显出来了。

比如说,监察官员权力过大,可以直接干涉地方事务,影响地方发展速度。再比如,监察官员可以和地方官员勾结,一起欺骗中央,导致地方官员逐渐腐化。

而当这些问题出现之后,汉朝的统治者,就只能在这套监御史制度上,不断打补丁。既然监察官员权力过大,那就设置法令,限制监察官员的权力。此后,监察官员只有监察的权力,不得干涉地方事务。

再比如,既然监察御史,有可能和地方官员勾结,贪污腐化。那就再设置一套监察系统,监察这些监察御史。

所以后来,汉朝又推行了一套‘丞相史出刺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丞相也可以派一些监察官员,去地方上进行监察。

原本的那些监察官员,隶属于御史大夫。而新的监察官员,则是隶属于丞相。

但问题是,原本三公九卿的制度体系下,御史大夫就是负责监督丞相。而如今,丞相也可以监督御史大夫,这就势必导致丞相权力越来越大,不利于皇帝自身的位置。

总之,从汉惠帝到文景之治,再到汉武帝即位初期。汉朝一直在秦朝的监察制度上,不断打补丁。虽然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却治标不治本。而且,制度越多,漏洞就越多。

所以到了汉武帝时代之后,汉朝地方势力,已经非常强大。虽然那些诸侯王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但是地方世家崛起的问题,反倒开始成了新的主要问题。

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汉武帝开始琢磨:如何建立起一套更高效的监察制度。

就这样,经过仔细的研究之后,汉武帝时代的汉朝高层,终于在原有的监察制度上,再次更新了一个新的补丁。而这个新的补丁,就是刺史制度。

刺史制度,脱胎于‘丞相史出刺制度’,所以才叫刺史。在古代汉语当中,刺就是检核问事的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原本属于丞相的那套监察班子,被皇帝接管了。

但问题是,皇帝需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汉武帝不但需要操心对外战争,对内维稳,以及国家搞钱之类的问题,还得操心朝堂党争。如此一来,皇帝注定不可能花太多的时间,放在监察上面。

秦朝那会儿,全国也就三十六个郡。就算平均一个郡一个监御史,大家轮流汇报,皇帝勉强也能听完。可是到了汉武帝这会儿,经过汉朝的开疆拓土,国家领土面积翻了一倍。再加上有些大的郡和诸侯国,都被肢解了。导致汉武帝时期的郡和诸侯国,多达一百多个!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郡一个御史,那汉武帝得听一百多次汇报。这样算下来,汉武帝是真没这个精力了。

所以,在这之后,汉武帝就把全国划分成了十三个监察区。每一个监察区,设置一个刺史。一个刺史,可以直接监察这个区域内所有的郡县。刺史本人的手底下,也有一堆帮他监察的人。但同时,刺史本人不能插手地方事务。

另外,这十三个刺史,理论上则是再次被划给了御史大夫管理,然后由御史大夫统一向皇帝汇报。

从表面来看,刺史制度,其实和当年秦朝的监御史制度,真的没啥区别。这么多年兜兜转转,先是废了监察制度,然后再恢复,然后又给丞相监察权力,最后再把权力收回来给了御史大夫……看起来,似乎是又回到了原点。

但实际上,相比当年的监御史制度,刺史制度,其实要更加细化,而且职责更加明确了。在这套制度下,刺史有哪些权限,需要负责监察哪些事情,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所以,后来也有人说,刺史制度,其实就是一个细化之后的监御史制度,本质上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当然,要说改变,其实也是有的。虽然从当时的角度来看,刺史制度,其实只是细化了之前的监察制度。但如果往后看的话,这套制度的影响,可就太大了。

首先,因为汉武帝给全国划分了十三个监察区域,州这个地方单位,开始出现了。

之前大家执行郡县制的时候,中央之下,直接领导郡这个行政单位。但是随着这套制度出现,州作为一个新的行政单位,就开始出现了。自此之后,中央领导州,而州则是管辖郡,郡又管辖县。

所以自此之后,原本在郡县制,其实就变成州郡县的三级管理制度了。

当然,最开始的时候,州其实并不是一个行政单位,而是一个监察区域单位。只不过在后来的历史上,因为监察官员的权力越来越大,所以才逐渐变成了一个行政单位。

其次,在后来的历史发展当中,刺史又变成了州牧,然后又恢复成刺史,之后又再变成州牧。不管怎么变,这个官职最初的职责,其实就是负责监察。但是在后来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中,这个官职开始逐渐拥有军权和行政权。

所以后来,州牧或者刺史,就成了汉朝最大的地方官。

而到了东汉末期的时候,刺史则是被再次改成了州牧。而当时提出这个计划的人,名叫刘焉,就是后来刘备攻略益州的时候,那个益州之主刘璋他爹。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州牧成了汉朝最大的地方官员,然后汉朝就彻底崩了。

再之后,一直到宋代,刺史制度其实一直都存在。虽然不同的时代,刺史的权力大小不同。但总体上来说,其实都是为了监察。直到元朝之后,刺史这个官职,才彻底消失了。

总之,刺史制度的出现,是古代中央监察地方的一个重大创新。但实际上,不管怎么改,中央监察地方,始终是一个巨大的难题。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不管这中间怎么改革监察制度,其实最后都会有各种问题。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这个问题,中国古代始终没能彻底解决。而且,监察官员的权力,到底应该有多大,也是一个难题。权力太大的,影响地方体系运转,而且容易导致监察官员做大。权力太小,又管不住那些地方官员,一样会导致地方势力做大。

不得不说,如何完美的监察地方,这个问题,真的是古代很难解决的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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