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个维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日期:2023-01-18 11:23:1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充实主体内容

要解决自身独有难题,党必须通过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能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能力。如何增强“四个自我”能力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主体内容。虽然现有党内法规对增强党的“四个自我”能力进行多方面的制度规定,但是相对比较分散并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不利于形成制度合力和综合效应。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就要重点聚焦每一个“自我”中的核心问题,精准推进制度建设,使得“四个自我”制度建设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从制度安排上更好确保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四个自我”既紧密联系又辩证统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自我净化是基础,其制度建设应当聚焦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创造性运用“四种形态”、廉洁文化建设等关键问题。自我完善是途径,其制度建设应当不断将实践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上升制度层面予以完善。自我革新是动力,应当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自我提高是目标,应当着重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推进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制度建设。“四个自我”制度建设必须聚焦目标导向、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系统推进。

四、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强化监督保障

强化对自我革命制度实施的监督保障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落脚点。要提升党的自我革命监督保障制度建设质量,就必须要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破解制度建设的中梗阻问题。

第一,从制度上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制度设计上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严防‘灯下黑’”的疑难问题,以落实制度监督方式强化组织信任,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第二,继续完善政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制度。特别要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探索建立政治谈话制度,落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从制度安排上继续充分发挥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性举措作用。

第三,要完善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互衔接制度保障。要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畅通外靠人民监督、内靠自我革命之间无缝衔接、相辅相成。

第四,建立起符合自我革命实际需求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这个评价体系包括政治生态状况、监督执纪工作状况、公众评价结果和党风廉政建设效果四个方面。通过这个评价体系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乃至自我革命实践精准“把脉”、精准“开方”、精准“纠错”。加强对自我革命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督,是把自我革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措施。

(作者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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