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长说“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房屋维修难题有望化解?

日期:2023-06-28 12:13:3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值得一提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存在结构性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在其提案中就指出,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维修主要依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具体来看,单个住宅小区,归集资金规模一般仅为数百万元甚至更低。

柴强提及,随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益老化,维修资金需求逐年增加,一些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正快速减少甚至枯竭。同时,我国尚未出台房屋定期检测制度和强制检测规范,由产权人承担的房屋维修养护和安全检测义务难以落实,房屋安全防范和风险控制存在制度空白。

柴强认为,有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的必要性,这可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提供资金保障,让政府更好地履行房屋公共安全职责。

诸葛找房数据中心分析师陈霄也指出,房屋养老金制度是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基础,探索实现保障居民住房安全,完善住房设施的制度化和规划化。当前,随着我国许多城市迈入存量房时代,大量老旧小区面临着维护更新的问题,房屋安全隐患问题也日渐突出,如墙体结构安全隐患、屋面渗漏、外墙脱落等,威胁着居民群体的安全,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为老旧小区提供“养老保障”。

不只是商品住宅,我国还存在规模庞大的自建房,该部分房屋的建筑安全管理也需要有相关制度予以保障。

2022年5月,住建部曾部署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彼时便指出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解决既有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同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也提到,“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

对于房屋养老金的来源,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佘才高在今年“两会”时建议,相关资金应实行分类管理,由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其中的个人账户即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公共账户资金来源则主要为土地出让金、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结余、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三供一业移交应归集的资金、城市物业管理奖补资金等。

柴强则建议,可以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价款)或净收益(出让收入减去出让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

业内有观点指,从住建部与中国银行的交流来看,或许也传递出可能会由政银合作的方式探索房屋养老金的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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