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劳动法政策介绍

日期:2023-07-16 12:03:4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马来西亚 2023 年开始实行最低薪资制度并已将最低工资调整为马币 1500。薪资发放不得晚于次月的第 7 个工作日。雇主须支付的雇员各项社会保险合计约为工资的 14%(包括EPF, SOSCO, EIS,缴纳比例根据工资不同而有所区别)。

终止雇佣

终止雇佣关系的流程需在员工合同中涵盖。在职少过 2 年,需要提前 4 个星期通知,多过 2年不满 5 年,需要提前 6 个星期通知,多过 5 年,需要提前 8 个星期通知,但如果是因为雇主的违约行为,则雇员可以不需要使用通知期,这一规定适用于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其与家属受到与工作有关的危险/疾病等,而这些事项是在员工的工作领域无法预料到的; 任何一方若没有给予足够的离职通知期,则必须支付对方代通知金,就是支付对方与通知期天数相等或者不满通知期的剩余天数的对价补偿金(按工资折算)。如员工在离职前还有剩余的年假,可在雇主同意的情况下用年假的天数来填补离职通知期剩余的天数,如果不被允许,则雇主必须在员工离职前支付员工年假所折算的工资; 如果雇佣合同没有对通知期有强制规定,则采用《劳工法》下有关终止合同的一般性规定。 劳资关系

根据人力资源部截至 2017 年 9 月的统计数据,全国超过 1,454 万工人中仅有大约 6%是加入工会的。工会必须在工会事务部门注册。总的来说,劳务关系是融洽而非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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