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2-12-20 11:08:1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元信托-安瑞1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56),公司股东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元信托-安瑞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国元信托-安瑞1号”),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2.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国元信托-安瑞1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元信托-安瑞1号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获得。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元信托-安瑞1号未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因国元信托-安瑞1号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元信托-安瑞1号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国元信托-安瑞1号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国元信托-安瑞1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元信托-安瑞1号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国元信托-安瑞1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元信托-安瑞1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22- 076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昌盛1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57),公司股东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昌盛1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陕国投·昌盛1号”),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陕国投·昌盛1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国投·昌盛1号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获得。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国投·昌盛1号未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因陕国投·昌盛1号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陕国投·昌盛1号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陕国投·昌盛1号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陕国投·昌盛1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国投·昌盛1号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陕国投·昌盛1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陕国投·昌盛1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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