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日期:2022-12-19 11:07:5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公司211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3日、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公司证券部

4、代理人出席会议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芳玲

联系电话:0931-8508220

传真:0931-8508220

邮编:730030

电子邮箱:jingymd@163.com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2

2、投票简称:靖煤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附: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格指示行使表决权,如果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2-125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银玲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从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提供备考审阅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60万元,内控审计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若公司合并范围和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将授权公司经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调整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沟通,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核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养,鉴于在之前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为公司出具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商签有关协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2-124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8日上午十点在白银平川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5日以OA、微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名。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本次会议由董事苟小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推举苟小弟先生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因工作调整,杨先春先生向公司和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先春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了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序运行,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董事苟小弟先生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简历附后),履职期限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2、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因公司董事会职务空缺,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昌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2、3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附简历:

1、苟小弟,男,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技术员,省石化工业厅科员,省精细化工实业公司副经理,省石油化学工业局副主任科员、副处长,省安监 局监管二处副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副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处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苟小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靖远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苟小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昌平,男,1971年0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技术员、助理采煤工程师,靖远矿务局科学研究设计院采矿室工程师、副主任、科研开发管理室主任,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大水头矿党委委员、书记,甘肃金远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煤开投平山湖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规划发展与环境保护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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