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日期:2022-12-16 11:07:3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俊海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减持股份期间,陈俊海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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