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人能够转委托吗

日期:2023-03-11 11:07:54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受委托人能够转委托吗

在授权委托中,法律法规一般是不允许委托代理人将商标授权再委托他人履行的,由于转委托都是基于受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间的互相信任而引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亲身执行代理行为。但法规与此同时要求在符合特殊条件的情况下,容许由复委托代理人代理商受委托人执行代理行为。《民法典》第169条规定:“转受托人为受委托人的利益必须转托别人代理的,应该事前获得受委托人的允许。事前没有取得受委托人的同意的,应当在过后立即告知受委托人,假如受委托人不配合,由委托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紧急情况下,为救受委托人的利益而转托别人代理商的除外。”从而,看得出复代理商必须合乎以下几个标准:

(1)为了能受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代理人复代理的目地不是为了自己或别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受委托人的利益。因而,复代理商一定要合乎受委托人的利益和信念的,不可以危害受委托人的利益。

(2)事前征求受委托人的允许。假如委托代理人觉得需要开展转委托,需在事前用书面形式或是口头上的形式与受委托人联络,了解其建议。了解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状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也与地址告知受委托人。假如受委托人允许,即可进行转委托,不然不能进行转委托。委托代理人私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影响。

(3)是因为紧急情况而赶不及告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先开展转委托,过后将转委托的现象立即告知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对过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能完全同意,还可以表示不允许。如完全同意,则获得与事前允许同样的实际效果;如表示不允许,则转委托不可以创立,委托代理人解决转委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任。但委托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状况,赶不及征询受委托人的允许,不得已而作出的,则受委托人不能拒绝转委托,务必并对给予认可。

(4)转委托在通常情况下,应当申请办理转托办理手续。若因委托代理人转托未知,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能直接向受委托人规定损失赔偿,受委托人负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损失赔偿,复委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就是指委托代理人为了能受委托人的利益,在如果需要将代理商事宜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委托实施的个人行为,又被称为“复代理商”。受转托关系称之为“复委托代理人”。

在授权委托中,法律法规一般是不允许委托代理人将商标授权再委托他人履行的,由于转委托都是基于受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间的互相信任而引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亲身执行代理行为。假如你状况较为复杂,也出示律师在线咨询服务项目,欢迎你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