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业不只是要求员工责任的条文

日期:2023-03-07 11:08:49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document.body.oncopy = function () { setTimeout( function () { var text = clipboardData.getData(“text”); if (text) { text = text “/这篇文章内容来自劳动合同法频道栏目(/info/laodong/)全文来源:” location.href; clipboardData.setData(“text”, text); } }, 100 ) } /script

竟业的定义广受公司的热烈欢迎,因此在较短期内为很多公司所接收和选用。说白了 竟业 就是指依据协议承诺,承担传统公司商业机密的员工在彼此劳务关系停止或消除后一定期内(数最多三年)不可直营或和别人运营与原公司有竞争力的业务流程。因为 竟业 看起来仅仅对员工未来学生就业标准的一种限定,因而很多公司觉得竟业仅仅对于员工的责任,以至实践活动中出現了很多只订立了员工竟业责任,而无公司相对应责任的合同文本,而其实这种条文是没用的,失效的原因便是由于这种条文只订立了单方面责任。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法律法规在要求员工竟业责任的与此同时,也规范了公司应给与承担竟业责任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二者紧密联系。因而公司在同员工承诺竟业条文时不忘自身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以防因承诺失效而得不偿失。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