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的公告

日期:2023-03-15 11:17:53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基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增进人口福利与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与生态文明。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是经民政部注册、接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指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公募基金会之一,为国家4A级基金会。该基金先后获福布斯中国公募基金会透明度榜单第4名、基金会中心网透明度指数榜单第1名、福布斯中文杂志评选的中国慈善基金榜“中国慈善透明卓越组织奖”及民政部“中国最透明公募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等称号。

二、捐赠的基本情况

捐赠金额:1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捐赠资金的用途:妇幼关爱基金2023年将主要围绕妇儿常见疾病防治、基层诊疗水平提升与弱势群体帮扶、妇女儿童健康与福利事业方面开展公益活动。公司所捐赠资金全部进入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账户,用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妇幼关爱基金2023年相关公益活动的开展。

三、捐赠协议的主要条款

1、公司(甲方)自愿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乙方)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给乙方用于下属专项基金一一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妇幼关爱基金2023年公益活动项目经费。

2、乙方须严格按照慈善公益事业项目实施,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账套,接受审计及政府管理部门监督。本项目实施中甲方负责实施项目的监督,乙方负责善款的管理及项目的实施。

四、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捐赠目的在于回馈社会,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继续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集团”)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具体如下:

一、拟续聘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 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健民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女士,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2018年,以及2021年起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起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起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及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桂铭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希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财务审计报酬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0万元。本期审计报酬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

四、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内具有良好信誉,执业质量符合要求,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派出的审计人员均具备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此,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本次拟继续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集团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情况。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题资料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到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我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6日前

4、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430052

6、电话/传真:027-84523350

7、联系人:曹洪、王淼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13日在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集团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琪经先生主持,经到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分配方案:按照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53,398,600.00元,尚余915,247,814.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9:30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视频会议通过网络会议系统进行。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郭云沛独董通过视频会议出席,其余现场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53,398,600.00元,尚余915,247,814.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10亿元(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10、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2年公司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理、检查, 依据清理结果拟对以下资产进行核销或计提减值,具体如下:

(1) 公司的应收账款中,有部分客户达到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拟对其进行核销处理。

经清理,达到坏账损失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余额244,314.04元,其中应核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44,314.04元,故此核销对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经清理,拟计提全额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3,960,280.00元,此项计提减少净利润3,960,280.00元。

(2) 公司的固定资产中,由于厂房及设备改造、技术进步、运输设备已达报废年限、办公设备已无使用价值等原因,拟对一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和核销,另一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全额减值。

经清理,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7,351,093.05元,已提折旧5,454,300.49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60.39元,营业外支出1,118,156.84元,营业外收入2,386.87元,资产处置收益-531,838.62元,此项核销减少净利润1,401,038.37元。

经清理,拟计提全额减值的固定资产原值20,081,431.09元,已提折旧10,391,470.78元,前期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7,731.10元,本期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612,229.21元,此项减值减少净利润9,612,229.21元。

11、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盘活公司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资金收益率,2023年公司将继续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规划,投资于风险等级R2以下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为10亿元,授权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继续为下属商业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预计4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担保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3、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财务审计报酬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0万元。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

14、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15、公司主要经营团队2023年绩效责任书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绩效责任书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关于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公司2023年将继续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100万元,作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妇幼关爱基金2023年度活动经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的公告》

1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和投资预测,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为10亿元(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授信额度申请主体: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授信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或国有银行

授信敞口额度:10亿元(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用途:日常经营活动、项目并购融资、基建项目投资改造等。

二、有关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班子办理上述授信事宜,按照公司经营所需具体办理贷款、贴现等融资业务;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银行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要求。

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2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 ,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按照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53,398,600.00元,尚余915,247,814.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0333号)》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07,569,092.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4,418,697.5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191,987,790.36元,减付2021年普通股股利123,341,375.44元,未分配利润1,068,646,414.92元。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33986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22年度分配预案

按照公司总股本153,398,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53,398,600.00元,尚余915,247,814.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

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现金153,398,6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金额预计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以上,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企业未来成长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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