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举荐制度,与科举制度并存,是如何成为宋朝选官重要标准的?

日期:2023-01-26 11:14:19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 宋朝举荐制度实行

宋朝的举荐制度的基本流程分为举主、举状、被举荐者。荐举人是宋代选拔官吏的主要官员,其职责包括:负责推荐官员;为皇帝挑选贤才;对选任干部进行监督等。

由于朝廷重视人才,宋神宗时就设立了“进士科”,并规定以出身官宦或有显著成绩的人为试官。北宋科举考试由宰相主持,在每年九月初九举行一次,历时三个月左右。参加考试的人数不限,但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及文学素养。

被举荐的人需要通过朝廷各个官员进行讨论,最后由皇帝决定。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发挥宰相、枢密使等官员的作用,有利于政务的处理。

缺点是,这种制度不适合大规模的集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臣们可能会互相攻击,甚至造成混乱。

在古代,皇帝的权力非常大,所以他们不可能随意决定任何事情。如《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太宗:

“自克复伪国,吏员益众,始以廷试广收士子,太宗委之春宫,自咸平后,乃复廷试。则是以天子之尊,而亲春宫之职。”

皇帝会亲自做决定的事情都是比较大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大臣想要为自己谋取利益,于是他们就开始在朝堂之上进行争斗,这样一来,就会导致被举荐人的命运受到波及。

在古代,如果一个人被举荐成为官员,那么他就会有机会进入朝廷,从而获得更高的职位。不过,这种情况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的。

毕竟,当时的还有科举制度,科举制度的考核非常严格,想要通过考试,必须要有足够的才能,才能被皇帝看中。

因此,很多人为了能够成功,在其他方面下功夫,也可以因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但是这样的存在凤毛麟角。

二、举荐制度为什么深受宋朝统治者?背后原因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古代科举考试的选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举荐制度,另一种是科举制度。

举荐制度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官员,这种制度一般只适用于朝廷中的文官,而科举制度则是经过正规的考试,并且在考试中优胜者可以成为官员。

在古代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就是第一名,因为只有第一名才能被称为状元。所以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第一名。

但是这种想法基本上很难行得通,毕竟古代科举考试的竞争非常激烈,而且每年都有很多人参加,如果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其次,为了扩大朝廷的优质人才来源,加上经常读书的人会让你容易造成刻板的状态,思想不灵活,所以宋朝君主希望从社会上挑选一些精明能干的人。简单的来讲,就是宋太宗希望举荐的人都是自己人,不拉帮结派,只为君主效忠。

但是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很容易造成朝廷内部的腐败。所以宋太宗在选拔人才的时候,就非常注重品德,而且他的儿子赵德昭也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

但是他却没有继承他父亲的衣钵,反而成为了一个纨绔子弟,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这样的结果让他的父亲非常生气。

于是就把他贬为庶人,让他回家种田。但是赵德昭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理想,他依然坚持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

后来他终于考上了进士,成为了一名官员。但是他的仕途并不顺利,一直到真宗时期,他才被追赠太傅,死于自杀。

这个官职在当时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掌管着皇帝的诏令,所以他的权力也是非常大的。不过他也没有什么才能,只是一个文官而已。

最后宋朝的举荐制度是一个创新性制度,将“举士”和“选关”合二为一,宋朝的君主把有德的人全部集中到朝廷,形成“好贤之风”。

宋朝的文学气息更加浓重,也更加开放。在这样的环境下,涌现出了很多文学家,比如苏轼、辛弃疾、李清照等人,他们的作品都非常经典,流传至今。他们对宋代的贡献也非常大,对宋代的文化传承起一定的作用。

据《宋史》记载:

“元祐元年,诏令侍从、御史、国子司业可各举经明行修可为学官者二人。绍圣元年,诏国子监长贰、台谏官、外监司亦可许荐举。”

随着举荐制度的发展,举荐制度逐渐走了下坡路,不少在朝为官的人,利用举荐制度推荐自己的家人。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很多无辜的人被牵连,甚至有些人因为举荐不当,最后落得一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其实,古代的时候,官员之间的关系还是非常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关系慢慢变得微妙起来。尤其是在皇权逐渐加强的时候,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开始勾心斗角,互相算计。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朝。

三、 宋朝举荐制度的连带责任

虽说宋朝后期旧件制度逐渐走向了下坡路,但是在挣扎的过程中,宋朝的举荐制度还存在一种罕见的清流,就是连带责任。

当时的朝廷官员,不论是文官还是武官,都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他们犯了错误,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有很多规定在人和现实生活中的事情有很多不切实际,这种连带的责任非常尴尬,追责也不是,不追责还不能起到惩罚的作用,在面对这种追责的态度不明显,并没有明确指示谁对谁错。

举荐制度的连带关系不是发生在宋朝,而是在秦朝时期就已经出现。这种制度的出现,能够有效的维护国家的利益,同时也能够保证皇帝的权力不受侵犯。

宋朝还特别鼓励举报,当时的人们都非常喜欢这种方式,因为这样可以让自己的官员更加清廉,而且还能够有效的防止贪污腐败。

这也是连带责任的一种表现,苏轼曾经说过:

“夫天下之吏不可以人人而知也,故使长吏任之,又恐其举之以私而不得其人也,故使长吏任之。”

受连带影响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犯赃私罪,尤其是犯赃,宋朝对此最为重视,私罪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私心导致犯错误。

第二种是举官失实,举非其人,面对这些情况,宋朝并没有做什么,相反还颁布了一些免责的法律规定。这更加快了宋朝走向衰败的步伐。

其实宋朝皇帝也知道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不敢面对,因为他们害怕自己的统治会受到威胁。所以他们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事态发展。有很多事情是皇帝没有办法真正决定的,这就导致了很多朝代的灭亡。

宋朝的举荐制度存在很长时间,在宋朝存在的这么多年,只有六年没有实行举荐制度。这六年的时间里,朝廷的官员大部分都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

所以在宋朝的官场上,有很多人都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所以只有在这六年期间,宋朝的政治环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

因为宋朝的皇帝都是一些文人,他们的思想比较开放,对于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并不是特别的排斥。百姓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结语

在科举制度和举荐制度共同存在的宋朝,个人觉得科举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公平,因为它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所以对于寒门子弟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有很多人不愿意参加科举考试。

一种是家庭条件不允许,第二点原因是,古代的科举考试是一个选拔人才的机会,只有通过了科举考试,才能成为一名官员。官员的品级是非常低的,有些人不想走当官这条路。

参考文献:

《宋史》

《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

《宋代官僚政治研究》

《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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