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后殉葬制度逐步减少,但直到康熙年间才彻底废除

日期:2023-03-22 11:28:03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君王们以活人殉葬,王公贵族,妇人商贾也不例外,于是活人殉葬之风盛行一时,诸如秦国宣太后芈月也跟风而动。据《战国策》记载,秦国宣太后与大臣魏丑夫私通多时,宣太后在临死前下令指定要“为我葬,必以魏子为殉。”大臣庸芮劝道:“若太后之神灵,明知死者之无知矣,何为空以生所爱,葬于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积怒之日久矣,太后救过不赡,何暇乃私魏丑夫乎?”宣太后这才作罢,魏丑夫终逃得一死。

随着文明的演进,人文精神逐渐觉醒,墨子批判人殉制是“辍民之事,靡民之财”,就连主张厚葬的荀子也抨击人殉制度道:“杀生而送死谓之贼”。

所以在春秋之后,大规模制造泥塑木偶代替活人殉葬的越来越多,人殉现象也越来越少。周安王十八年(前384年)秦国正式下令废止人殉,中原王朝走向了文明。

秦始皇

但是人殉习惯并没有随着思想家们的批判而彻底消失,反而在秦始皇驾崩后发生了史上最大规模的活人殉葬事件。当时胡亥率百官、后宫嫔妃数万人护送始皇帝灵柩入地宫,到了骊山后,胡亥下令“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于是遣兵将后宫妃嫔万人和修造陵墓的工匠一起赶进坟茔。胡亥此举,将人殉制度推向了顶峰。

胡亥此举引起了民众的极大愤慨,自汉代之后,大多数皇帝不再杀生殉死,偶有后宫活人为帝王殉葬者,规模也小了许多。

然而,这种野蛮习俗在元明两朝又开始复燃。如成吉思汗驾崩后其子孙“杀40名贵族美女及大汗之骏马以为殉”;而朱元璋则在驾崩之前发布了最后一道命令“责殉诸妃”,这道命令被史学家普遍认为是复活了中国先秦之前的人殉制。

据史料记载,明朝人葬制度规定很详细,妃嫔是否殉葬都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凡是册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皇子且已经就藩的,可以不殉葬,另外娘家有功勋者亦可恩免,其余大部分嫔妃皆在殉葬之列。

明朝之人殉制度,直到明英宗朱祁镇时期才被废止,他虽然生前被瓦剌俘虏过,也是明朝最没有建树的皇帝之一,但因为他临驾崩前留有遗诏道:“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后世勿复为。”所以当时对其评价甚高,时人称此举是“千古帝王之盛节”。即便如此,明朝帝王中,还有宫女宦官殉葬的例子,不过作为制度,的确已经被废除了,此举的确堪称文明之进步。

爱新觉罗·玄烨

真正的活人殉葬,其实到了康熙十二年(1673年)才被完全废止,康熙帝直接出台律法,禁止奴仆随主殉葬,不管是自愿还是被动,所以活人殉葬这种残酷野蛮的制度,直到此事真正退出了中国舞台,距今不过三百多年而已。

活人殉葬如此残忍,殉葬者不愿意死怎么办?

关于活人殉葬,早在殷商时期就成为一种制度,那么殉葬者不愿意死怎么办?统治者的办法有很多,故而殉葬者的死法有很多。

第一、活埋。

如距今6000年左右仰韶文化时期的“西水坡45号墓”,墓主是一壮年男子,其墓室的东、西、北三个方向各有一殉葬孩童,分别摆以各种姿势,似是生前活殉。另外吴王阖闾为女活殉以及胡亥为始皇帝活殉数万人,这皆属于活埋,这也是最简单的。最原始的一种活殉方式。

二、砍头。

结束人之生命最直接的方式莫过于砍头了。事实上在很长时间内,尤其是商周时期的大墓中,经常发现殉葬者的头颅被很规则地放在一旁,其尸身另摆一处,之所以这样是古代奴隶主们有着用人头作祭的习俗,所以我们经常在考古工作中看到人的头颅和其他牲畜的头颅并列放在某处,当作“牲”来作祭。

如殷墟M1001号墓中,经考古工作者整理,殉葬者多达164人,然而这些殉葬者大部分尸首不全,推测生前是被砍头殉葬。而WKGM1号墓中,其墓室内更是有规则地摆放着34颗头颅,这说明殉葬者全部遭受砍头后殉葬而入……商周时期,此类殉葬最多,所以说先秦时期对于殉葬者,一般采取的是砍头这种武力手段。

第三、毒杀。

砍头作为最原始的殉葬手段被后世逐渐弃用,原因是不能保留全尸,就不能好好伺候墓主人,所以到了战国时期之后,对殉葬者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了毒杀的方式。如“靖安大墓”,有46名少女殉葬,在殉葬之前,她们都吃下了带毒的甜瓜,最后毒发而亡。再比如上文提到的殉葬秦穆公的奄息、仲行、针虎三位大臣,皆是被赐毒死殉葬。

也有一种毒杀方式是强行喂服水银,水银乃剧毒,服后即死,死后的殉葬者尸体可以保持长久不腐,可以更好地服侍墓主人。

四、缢死或者绞杀。

根据《李朝实录》的记载,永乐帝驾崩后,三十名妃嫔殉葬。仁宗皇帝让这些妃嫔们吃完最后一顿饭,便让太监带她们带到殿内自缢。大殿之内,已经摆放好了他们自缢的工具,一条打结的白绫和一个小床,最终那些宫人们站上小床,以白绫自缢,几个吓得晕倒的,则被人抬着送到绳结中吊死。朱棣人殉就是如此,他是遵照父亲礼制所为,所以不难猜出,朱元璋及其后代,人殉制度与此相似。

所以说,殉葬之嫔妃即便不想死,也仍然会被逼迫而死,无论是主动自缢还是被绞杀,皆不会逃出生天,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不想死也得死!”根本没有侥幸的可能。

人殉制,是统治者对生命尤其是妇女生命的贱视,更是将封建文化中轻视女性的倾向发展到了极致,可以说,古代的丧葬制度就是建立在女性的累累白骨之上的,帝王们想借人殉以达到“死后的世界也喧嚣”的地步,只可惜人死如灯灭,死后与粪土无异,何来“灵魂不灭”?又何来享受一说?不过痴人说梦罢了,正如刚进宫20天便要殉葬明宣宗的才女郭爱所写《绝命书》中一句,“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她想活,但又必须死,这正是所有殉葬妃嫔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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