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问答 流程《北京市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日期:2023-06-08 12:08:0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审计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审计专业人员职称的层级和名称都是什么?

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审计师、审计师、高级审计师和正高级审计师。

八、审计专业人员申报职称的基本标准条件是怎样的?

审计专业人员申报职称,应遵守国家宪法和审计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具体学历、经历、业绩、成果等见相关附件。

九、审计专业人员是怎样开展职称分类评价的?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突出评价能力、业绩和贡献,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审计专业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初级、中级审计专业人员,注重考察专业基础和实务能力;对高级审计专业人员,注重考察业绩水平和业务引领作用。对从事国家审计人员,建立健全专业能力标准评价体系,注重评价其工作业绩、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人员,包括从事内部稽核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审计人员,突出评价其职业判断能力和工作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将通过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为专业能力评价的参考。

十、审计专业人员申报职称可以用哪些代表作?

将审计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建立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审计专业人员的业务成果代表作可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方案等业务资料,审计工作制度、专利证书等;理论成果代表作可包括审计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科研课题、著作教材、审计案例等。

十一、审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由哪个评审机构负责?

本市审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具体联系电话63358057,网址sjj.beijing.gov.cn。

具体情况以每年发布的当年职称评价工作安排中确定的评审服务机构、联系电话、联系人为准。

十二、申报职称评价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怎么处理?

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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