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低了,待遇高了!徐州人的职工医保明年有变化!

日期:2022-12-25 11:06:4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执行省医保局统一确定的门特病种,我市门特病种将从5类10种提升至8类20种,同时取消按病种限额支付的办法,门特和住院共用年度支付限额,放开门特病人在A级药店购药报销渠道。

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70元,灵活就业和退休人员由个人缴纳),单位不再承担退休人员缴费义务。 调整后,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每年减少66元,企业减少30元。待遇上,年起付标准从1.9万元下调为1.6万元,报销比例较原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提高10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和省待遇清单的要求,将我市职工医保目前设置的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四个层次, 归并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个层次。按照国家和省待遇清单的要求,将我市门诊和住院支付限额概念的含义由“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调整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限额”。同一统筹年度内,原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调整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2023年门特待遇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此次政策调整积极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支付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门诊诊查费超出普通门诊诊查费的部分,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的临床医学专家)超出普通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的部分;本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个人自付部分。

主账户人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

按照自愿原则,

通过江苏医保云、统筹地区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

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来源:徐州医保、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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