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保密协议书谁也不能说吗,什么员工应签订保密协议

日期:2023-07-18 11:37:3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薪水保密协议书谁也不能说吗

用人公司和员工签署薪水保密协议书的,是否不可以告之所有人,需看保密协议书的承诺,若是有合同约定的,不能把薪水泄漏给保密协议书合同约定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竟业】用人公司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工作双方约定传统用人单位商业机密及与专利权有关的信息保密事宜。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公司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书或是保密协议书中与劳动者承诺竞业限制条款,并承诺在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与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违背竟业合同约定的,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用人公司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竟业的范畴和时限】竟业工作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高管人员、高端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的人员。竟业的范畴、地区、时限由单位与劳动者承诺,竟业的承诺不可违反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在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后,本办法规定工作的人员到与本公司生产制造或是运营同行业、从业类似业务有利益关系的许多用人公司,或自己开张生产制造或是运营同行业、从业类似业务竞业限制期限,不能超过二年。

二、什么员工应签订保密协议

依据《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和企业签署保密合同的员工包含:

1、高阶科学研究开发者、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

她们或是掌管企业核心技术性,或是出任公司的重要管理方面,掌管公司的关键经营信息,他们都是签订保密协议的重要目标。

2、一般服务支持人员及核心岗位的技术人才。

她们虽然没有是最重要的工作人员,但还是有很有可能接触到了企业核心技术性,也应该和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场方案、业务员。

他们都是企业决策的主导者,掌握公司的营销方案、客户信息,因而公司也会和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务人员、文秘工作人员、保卫人员等。

她们都可能会因为职位的缘故了解到了公司的商业机密,假如不和他们签订保密协议,她们很有可能有心或无心的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

总而言之,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本部门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因业务中很有可能知晓商业秘密工作的人员或业务流程相关负责人签订保密协议。

通过以上剖析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密协议书一般要承诺保密范畴,因此薪水保密协议书是否谁也不能说,需看保密协议书的承诺,假如承诺谁也不能讲的,就需要遵循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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