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退休半年去世,其配偶只有新农合,她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日期:2022-12-21 11:06:3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退休教师在内,还是按照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去世的,按照本人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假如退休教师的基本养老金为每月6000元,那么抚恤金为12万元。养老金越高的人,一次性抚恤金就会越高。

但是这个文件中没有提到丧葬补助金的问题。丧葬补助金基本上是按照各个地方的规定执行。比如按照海南省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其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按照海南省的规定来计算,大概就是2万到3万元左右。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以外,不再有针对家属的生活补助费用和被抚养的人生活补贴。

退休教师如果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缴纳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由于实际缴费年限不长,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金额不是很高。但由于只领取了半年的养老金,所以个人账户、职业年金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的余下的资金会一次性支付给家属。

综上所述,退休教师半年就去世了,教师的老伴可以按照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携带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相关的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待遇的领取手续,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的退还手续。

责任编辑: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