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迎来变化 大幅提高参保人门诊待遇水平

日期:2022-12-15 11:06:53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1.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且限额标准大幅提高。

以前的普通门诊待遇,医保每个月最多报销300元,如当月医保报销了100元,剩下的200元也不能滚存累计,就算每月将300元门诊统筹都使用完,一年12个月最多也只能报销3600元;医保新政策将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年度最高限额分别为本市前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7%。以2023年为例,普通门诊医保最高报销限额,在职职工约为7200元,比原先提高3600元;退休人员约为10100元,比原先提高6500元。

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参保人不但报销额度大幅增加,而且报销额度可以统筹共济的时限也调整为1年,参保人可结合实际门诊需求在1年内合理统筹使用,更好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2.扩大了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将统一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与旧政策相比,普通门诊统筹可以报销的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与住院可报销的范围一致,如市民关注的CT检查、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已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3.提高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选定的“小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从80%提升为85%(较旧政策提升了5%),在职人员不变,仍然是80%;

参保人在选定的“大点”及专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为45%,经基层医院转诊后报销比例为55%。医保新政策施行后,参保人无需到基层医院办理转诊来提高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提升为65%,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提升为70%(较旧政策均提升了10%以上)。

4.提高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在非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由65%提高至70%,更好保障了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医保待遇方面

一是住院起付标准不再按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区分。

二是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相对提升了参保人住院待遇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250元(旧政策:在职职工400元,退休人员280元,与旧政策比较,在职职工降低了150元,退休人员降低了3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500元(旧政策: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560元,与原政策比较,在职职工降低了300元,退休人员降低了6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1000元(旧政策:在职职工1600元,退休人员1120元,与原政策比较,在职职工降低了600元,退休人员降低了120元)。

问:参保人在门诊的选点就医方面是否有变化,有怎样的变化?

答: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变化。

一是职工参保人门诊选点增加了1家中医医疗机构。

参保人在原来选择1家“小点”(基层定点医疗机构)、1家“大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可多选定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总共可以办理3个普通门诊医保选点。

中医医疗机构目前共有161家,名单已经公布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走近医保”-“定点名单 地址”一栏,以及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医保服务一栏,大家可以自行查阅。

二是取消了以前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需先选定“小点”才能选定“大点”的规定,参保人现在可以直接选定“大点”进行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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