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江:威廉姆森与“拿住”理论

日期:2023-06-15 12:15:0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美国经济学家奥斯特罗姆与威廉姆森,以表彰他们在企业管理问题方面的研究与贡献。其中威廉姆森关于企业边界和企业整合的理论,是上世纪30年代科斯提出交易成本理论后,企业理论方面取得的最重大突破,笔者在有关就业关系和转型经济问题的研究中,也曾广泛应用他的理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鉴于国内对此方面尚缺乏详细介绍,本文拟借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机会,对他的理论做一个简单阐述,以与读者分享这位诺奖新贵的经济学思想。

“拿住-被拿住”现象

经济生活中有一类现象,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请看下面的例子。

假设你有一家以煤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厂,电厂的存煤即将告罄,而要补充的煤炭又迟迟不到,这时你会有何感受?

又假设你是一家钢铁企业,拥有巨大产能,却不得不依赖一两家外国企业获得铁矿石,这些外国企业吃准了你离不开它,便将铁矿石价格不断提高,更有甚者,它们还通过种种合法与非法途径,将你的产能、库存等信息,搞得清清楚楚,以更好地在价格上卡住你。这时你会有何感受?

还有,假设老板不喜欢你,在决定你的职位与报酬时,对你的能力与贡献都视而不见,愣是把你压制住。你愤愤不平,很想甩手走人,却无法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这时,你心中虽对老板充满怨恨,却又不得不强作欢颜,迎合老板。这时你会有何感受?

这类现象的共同点是什么?在他1985年出版的代表作《资本主义经济制度》(The Economic Institution of Capitalism)一书和其他著作中,威廉姆森教授告诉我们,在企业管理和其它类型的人际关系中,经常会出现一种一方被另一方 “拿住”(holdup)的现象,即一方离开另一方就要遭受很大损失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被“拿住”的一方不可避免地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在利益上要向另一方让步。

因为“拿住—被拿住”的关系会影响分配关系,所以,在交易关系和一般的人际关系中,双方都有意想拿住对方,同时也要注意避免被对方拿住。

“拿住”现象产生的条件

威廉姆森教授指出,“拿住”现象的产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有利己的动机,出于此动机有机会时会损人利己;二是信息不完全;三是资产具有特定性。因为三个条件中的前两个很容易满足,所以第三个条件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所谓资产具有特定性,亦指资产缺乏一般性和流动性,比如,你为了利用某地煤炭资源,在该地区建了一座电厂或水泥厂,如果附近的煤矿不能供应和满足你的用煤需要,你也不能轻易地将电厂或水泥厂搬家,转移到另一煤炭供应丰富的地点,这时,可以说你在电厂或水泥厂的投资具有地点上的特定性。又如,从地点上说,你的电厂离数个煤炭供应地都不算远,但只有其中的一种特殊的煤适合你的设备,若非使用这种煤,设备或生产效果便要遭受相当损失,这时,可以说你的设备具有技术上的特定性。再如,你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对单位的业务、管理、领导与同事的工作习惯都非常熟悉,这些关于本单位的知识与处理同事关系的能力,使你在本单位工作起来感到得心应手,但并不使你在其他单位的工作效率更高,这些知识与技能作为你的人力资本,便具有为本单位服务的特定价值,但不具有一般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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