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观察)

日期:2023-05-05 11:38:38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形成评判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有效的系统标准。一个国家的民主状况如何,这个国家的人民最有发言权,实践最有说服力。从“八个能否”到“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推进,我们对民主评判标准的认识更加深入、更加系统。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优势功效,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掌握话语主动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制度建设和体系完善的要求贯穿始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科学阐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等,极大深化了我们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深邃思想、宏阔视野、丰富内涵,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健全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制度机制,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谁、依靠谁,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是中国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为了让广大人民更好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创新民主实践,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不为“民主迷思”所惑,不走歪路、邪路,不犯颠覆性错误,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注入活力和动力。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民主与法治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关键在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重要原则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机制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顺畅。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找准定位、认清职责、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指导要求,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使宪法所确立的有关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系列原则、制度、规则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要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力求每一次监督都能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

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拉近人民群众和人大之间的距离,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大兴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把调查研究嵌入人大工作流程的机制。

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下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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