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启动合并申报

日期:2023-06-15 12:30:5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自2023年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核定后的基数确定缴费金额并缴费。如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将自2023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网上申报即时生效

用人单位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此外,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所属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

已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无需提供纸介材料。另外,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申报时需打印《北京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用人单位需及时查询申报结果

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5日后查询。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用人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文/本报记者解丽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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