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捡尸捡死尸南宁星星ktv事件捡咸鱼女孩,捡死尸什么意思?捡死尸犯法可以报警吗?

日期:2022-06-20 12:08:39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南宁捡尸捡死尸南宁星星ktv事件捡咸鱼女孩

大家还记得南宁ktv捡死鱼事件吗?这是发生在2016年7月25日的广西南宁,有一名女子在酒吧门前喝的神志不清,随后被男子“捡”上车,掰开上衣猥亵,进行拍照,最后把她带走并发生关系,还录有视频,更令人气愤的是男子还将照片发到朋友圈。网络吃瓜群众因此产生热议,在当时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的。

广西南宁ktv“捡死鱼”事件


“捡死鱼”又叫“捡尸”,意思是女孩子在酒吧喝醉以后在不清醒状态下被陌生人带走猥亵甚至是发生性关系。换句话说这就是强奸,就是犯罪不应该拿“捡尸”两个字来掩饰。

广西南宁ktv“捡死鱼”事件


瞅这女主长还得挺漂亮的,就是喝太多酒把自己给毁了,估计男性同胞看了都会觉得可惜。女孩子参加社会活动如果不能喝酒的就不要喝酒,哪怕非喝不可也要让自己保持清醒,不给一些丑陋恶心的人乘虚而入,想想那些灌你酒的人图什么?要么馋你的长相,要么馋你的身材。呼吁女性朋友,爱惜自己的身体,你说没事还好,万一招来一些什么病就不好了。

除了南宁,其它地方的类似案例多不胜数,女子醉酒路边的事情也有很多,运气好的就是被警察给碰到,运气差的后悔都来不及。这类事情一方面是出于社会性的问题,一方面是教育问题,最后想说别把自己弄得遍体凌伤再说痛,除了自己,没有人会替你的伤痛买单。

捡死尸什么意思?

捡尸体”,意思是“有些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到路边,被某男的捡走并发生性关系”。 

 “捡尸体”是什么意思?(图1)

台湾一股“捡尸”的社会现象,在网络引发讨论,更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新北市信义区一带,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  “捡尸体”是什么意思?(图3) 

台湾一家媒体连续一个月观察,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捡死尸犯法可以报警吗?

捡尸“是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捡尸”的行为是违法的!

有人会问,这种行为违法吗?

在此,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捡尸的行为是违法。而且触犯了刑法!

因为捡尸行为的实施者是在受害者因酒精或药物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的情况下,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即没有获得对方同意进行了性行为,此行为构成强奸罪。

一、 怎样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

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

二、 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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