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与员工签合同时理应注意些什么难题

日期:2023-07-26 11:01:3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注意问题

一、签订合同的时间也。用人公司必须在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特别提示:超出一个月未签署的,员工可自用人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用人公司认为双倍工资。

二、对员工年纪的核查。国务院令《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确立严禁用人公司招收不满意16周岁雇佣童工。用人公司还可以在招考员工时同时要求携带身份证、文凭、就业状况、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有关证明材料,假如用人公司违背了法律强制性要求招收了不适感格的员工,有可能被追责民事诉讼、行政部门乃至刑事处罚。

三、不聘请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录取员工时要注意了解并核查该员工与原单位已停止劳动关系凭据,一般以停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协议和证明方式反映。《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用人公司招收与其他部门并未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员工,给用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核查聘用的高管人员、高科技人才是不是和原单位签署有保密协议书、竞业限制协议,核查其所提供关键信息是否存在侵犯商业机密的意味。

五、不可扣除保证金。用人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劳动者扣除订金、担保金(物)或保证金(物)等。

六、实习期。合同期三个月之上不满一年的,实习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意三年的,实习期不能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实习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七、工资待遇。薪水不少于用人公司所在城市最低工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少于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的80%。

八、合同期。有以下情形之一,职工明确提出或是同一续签、签订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明确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该用人公司持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公司单位第一次推行劳动规章制度或是国有企业改制从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劳动者该用人公司持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够十年的;

(三)接连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并没有法律规定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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