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案例

日期:2023-07-25 11:02:0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经典案例

张小姐系某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运营专员,他在招聘平台里看到某公司招人人力资源主管,便投进去个人简历去面试。该公司对张小姐的表现令人满意,迅速便对张小姐发放了录用通知书,在其中还写明了岗位、劳动报酬、办公地点、签到日期等。取得录用通知书后,张小姐马上通告该公司,表明将于合同约定的日期去签到。随后,张小姐辞掉了原先的工作中,提前准备前往这家公司上班期间,该公司却通告张小姐无需前来报到了,企业已经不再必须这个职位。张小姐听到后大为吃惊,规定该企来赔付其财产损失3万余元,该企业声称并没有正式录用张小姐,彼此都没签署工作合,企业先前发出来的录用通知书从未有过约束,回绝赔付。张小姐遂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书该公司赔付张小姐2万余元损害。

侓师评价

本案,该公司向张小姐发出录取通知书,并注明了岗位,劳动报酬、办公地点、签到日期等,允许录取张小姐的意思就是非常明确,即想要同张小姐签署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显而易见归属于要约承诺。针对企业的录用通知书,张小姐可以考虑接纳或拒绝接受,而一旦张小姐服务承诺允许按录用通知书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那样通知的内容对彼此就都是有约束,从以上案件来说,录用通知书已送到张小姐的手里,张小姐已经允许,而且还辞掉了原先的工作中,该公司假如单方撤消,显而易见不合法,企业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实例参考书:我国**出版社出版,《劳动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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