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制度之: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优质服务奖惩办法细则

日期:2016-12-29 07:53:29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第六十三条 员工被支行评为月“服务明星”每人奖励100元,每季度“服务明星”每

  人奖励300元,被支行评为年度“十佳服务明星”每人奖励500元,被市分行评为年度“服务明星”每人奖励1000元,被支行评为年度“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支行成立优质服务管理督查小组,负责日常督查事务,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有权当场做出处罚。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须报经支行党委研究同意后再作决定。

  第六十五条 各网点要建立优质服务检查台帐,以备复查,原则上每月会同保卫、

  会计、各银全面进行检查一次。每月不定时、不定点进行优质服务抽查或看监控录像。

  第六十六条 员工具有申诉权,认为督查人员处罚不公,在接受处罚后,可以书

  面形式逐级向支行申诉。

  第六十七条 督查小组成员要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滥用职权、

  徇私枉法,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给综合管理部。各网点、部门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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