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利益损伤时由谁来负责任

日期:2023-06-13 11:01:37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被派遣劳动者利益损伤时由谁来负责任

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发展过程中,用人单位处在主导性,为了避免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危害,并且也为了能促进用人单位与规范化的派遣单位协作、催促派遣单位依规行使权力,《劳动合同法》九十二条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时,用人单位与派遣单位担负连带赔偿责任。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劳动权益。

关于这一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已经要求:第十条 员工因执行人力资本派遣合同发生劳务纠纷而提起诉讼,以劳务派遣单位为被告人;异议内容涵盖接纳部门的,以劳务派遣单位和理解单位是共同被告。

由此可见,从流程到实体线上面已经完成因用人单位个人行为使执行派遣合同的劳动权益损坏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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