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数字化管理,告别传统会计方法

日期:2023-06-25 12:11:0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都知道怎么应对不合规的发票,由于不能报销不能进行税前扣除或进项税抵扣。但在会计碰见个人抬头的发票时,究竟能不能进行税前扣除呢?

大部分情况下这部分费用难以税前扣除的,由于无法证明发票内容是否用于公司经营。但如果考虑不再报销个人抬头的电话费,直接以通讯补贴的方法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这样就可以做到依法税前扣除。

 发票数字化管理,告别传统会计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八条称,有关的开销,是指与获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开销,详细为:企业实际产生的与获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开销,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丢失和其他开销,准予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过,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开销,是指符合出产经营活动惯例,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许有关财物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开销。(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成本】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出售成本、销货成本、事务开销以及其他耗费。

【费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出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税金】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产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丢失】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丢失,是指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定财物和存货的盘亏、毁损、作废丢失,转让财产丢失,呆账丢失,坏账丢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丢失以及其他丢失。企业产生的丢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稳妥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则扣除。企业已经作为丢失处理的财物,在今后纳税年度又悉数回收或许部分回收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其他开销】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开销,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丢失外,企业在出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开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企业产生的开销应当区分收益性开销和成本性开销。收益性开销在产生当期直接扣除;成本性开销应当分期扣除或许计入有关财物成本,不得在产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不纳税收入用于开销所形成的费用或许财产,不得扣除或许核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法令另有规则外,企业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税金、丢失和其他开销,不得重复扣除。

用数据精细理财合规经营

当会计留意身边每个搭档后会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精通于开具发票、报销。在会计收到报销发票时,往往会有杂乱无章、贴不整齐、不合规的内容出现在眼前,反复的审阅发票让会计的内心无比溃散!

鉴于此,为减轻会计的压力,我们建议我们凭借智能化工具,实现财务核算智能化、发票管理智能化,既能使用于小微企业单一财务管理需求,也能匹配企业财务及事务的一体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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