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你的工作年限影响了这4项待遇

日期:2023-01-13 11:07:28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注意: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计算方式,上海关于医疗期的算法不一样。

工作年限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影响

当劳动者工作年限达到法定的期限,法律对其进行解雇保护,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受到法律的相应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对符合上述工作年限及年龄的老职工,不能以其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作为理由解雇,也不能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

同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时也不能终止,需续延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工作年限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影响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注意,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在同一个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并且包括了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即2008年1月1日前)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符合上述条件下拒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处以二倍工资的惩罚,成本其实是非常高的。

责任编辑: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