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汉朝为例,看看古人如何发“年终奖”?

日期:2023-06-18 12:22:26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伊耆氏,疑为尹祁氏,一说春神,一说神农,当为一人。伊耆氏始为蜡,则将腊祭时间上溯到上古三代以前,乃至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冬春之际祈福的盛大仪式。岁十二月,《史记·历书》曰:“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

又,据《礼记》记载,夏后氏尚黑,以建寅之月为正,物生色黑。殷人尚白,以建丑之月为正,物牙色白。周人尚赤,以建子之月为正,物萌色赤。因此,周代腊祭应为岁末,祭祀四方鬼神,而到了汉代,则是祭祖报功。

《郊特牲》: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郑注云:“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于是劳农以休息之。”这也表明到汉代,祭祀的对象成为了先祖和五祀。

关于八蜡和五祀,这里还是看郑注。郑氏解释为,“蜡有八者:先嗇一也,司嗇二也,农三也,邮表畷四也,猫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昆虫八也。”“五祀,门、户、中霤、灶、行也。”都是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物。

大致上古时绝地天通,于是神权政权归于一人,只有周天子有资格祭祀鬼神,周代敬天法祖,既是祭天神,也是祀家鬼,到春秋战国时期,天子大权旁落,于是诸侯都行腊祭,祭祀祖宗。正义》云:“腊,十二月腊日也。

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中原)为之,故云初腊。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这表明到此时,腊祭有了祭祀先祖、游猎——近于军事演习——的意义,祭祀鬼神则不提了。

2.腊赐

腊赐的最原始形式,私以为是腊肉。

《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陈平分肉的故事。上文说到,灶是五祀之一,则这里提到的祭灶应当也是民间腊祭的一部分,只不过民间的祭祀与庙堂当然是大不相同的。民间腊祭之后分肉,庙堂腊祭之后有腊赐。

《通典·职官》载,东汉殇帝延平元年(公元 106 年)定制,每年对官吏有两次定期赏赐,分别为“腊及立春,更班赐有差”。赏赐时间分别为岁初及岁末,赏赐内容按等级依次递减。

杨侃《两汉博闻》记载 :“腊赐大将军、三公钱各二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进、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三万,侍中、将、大夫各二万,千石、六百石各六千,虎贲、羽林郎二人共三千以为祀门户直。”

从二十万到三千,差别不可谓不大,但都属于政府官员才能有的福利,和连公务员都算不上的“吏”是不一样的。除此之外,《续汉书·礼仪志》载,腊日,“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特侯、诸侯”,《通典》提到,三公和大将军都被赐钱粮米肉,而其他官员只赐钱,可见这是礼仪上的格外优待。

二、年终奖的出现及影响

1.东汉的时代背景

关于年终奖的出现,这里想要做一个较长时间的理解。

西汉统一全国后,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央集权、重构统治秩序,就要建立各种政治制度,其中包括官员赏赐制度。特别是,秦代已经提出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雏形,但秦代持续时间太短,还不足以让天下人认同封建制度,汉代无形之中承担起建设完善封建制度的重任。

仅从官员赏赐一事上,如何在天下疲敝的情况下尽力确认可行的制度,开源节流提供赏赐,如何将奴隶社会时周天子的典章转化为适应当下的皇帝的制度,对当时的西汉政府和一心致君尧舜的儒家各派来说是个相当重要而艰难的任务。

因此,西汉时期官员赏赐名目繁多,但多半是一次性的,如官员有功时、致仕时等。到东汉,情况为之一变。

思想文化方面,东汉经学流行,达官贵人既是地主豪强又是经学世家,经过百余年的政治实践,儒家的地位已经相当稳固,而西汉时期外儒内法的理念也引起众多儒生的不满,他们呼吁复古,践行纯正的儒家观念,达成儒家的政治理想。——东汉的重建使他们看到了希望,光武所言"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更是直接为他们提供了机会。如此,稽古而泽被百官,至于万民,则是理所应当的。

经济方面,到第一次提出腊赐的延平元年,虽然东汉已经开始深陷“外戚——宦官——外戚”的泥潭,然而,殇帝父和帝缔造了“永元之隆”,按照范晔的评价,“自中兴以后,逮于永元,虽颇有弛张,而俱存不扰,是以齐民岁增,辟土世广。”经济实力是很强大的。有孝和的基础,延平元年将春赐、腊赐变为定制,有着充足的底气和实力。

政治方面,外戚、宦官之祸不可不察,腊祭既然是重大的祭祀仪式,则庙堂之上,政治意义非凡,腊赐、春赐也成为拉拢权臣、近臣、功臣的手段。

2.官员腊赐制度的影响

但凡皇帝之拉拢人心,无非恩威并重,草莽之中,则推食解衣,明堂之上,则要更为体面。随着得国日久,府库丰盈,典章建立,对官员的赏赐也就从随意变为定格,从个人变为普惠,更为规范化。这带来了赏赐之外的影响。

一是道德方面的约束。儒家讲究礼法,皇帝对于臣子的赏赐,就是“礼”的一种,彰显了圣君的德行。当然,赏赐的内核是为了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所谓赐;维护政治秩序,所谓有等差。

前人提到,西汉设立官吏赏赐制度之初,就具有强烈的价值取向,可以说是以一种政治伦理、道德规范行使着制度职能。也就是说,政治是“法”,道德是“礼”,看似温情脉脉的赏赐,实际上是以礼护法,其中充满了儒家讲求仁、礼,而又复古,期待圣君平章百姓、协和万邦的理想。这种赏赐的建立及规范,是符合东汉时期政府的经济实力及思想文化发展的主流趋势的。

当然,这种设想起到了应有的效果,即以赏赐激励官员恪尽职守,忠君爱民。

如腊祭这般的重要祭祀,既然有关国体,实际上也就包含了诸侯百官之间的权力分配、消长沉浮,如参加国宴一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重大祭典。以汉武帝“酎金夺爵”为例,祭祀时有一定的规章典范,其赏赐及各种其他动向也相当于一段时间内的政治风向标。因此,腊赐一方面是范围小,仅限于政府官吏的“年终奖”,另一方面也有皇帝对臣子的激励等各种暗示。

二是腊赐制度赏赐差距大,实际上容易使低级官吏心里不平衡,降低忠诚度。单论前文提到的,三公数十万,另有几杖等荣誉的非功利性赏赐,而下级官吏仅数千,足可看出不公平。况且腊祭在京师,其腊赐在长安则可,在地方未必能贯彻。

三是腊赐等赏赐给了政府莫大的财政压力。这是一定的,东汉中后期,土地兼并、人民流离失所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经济基础越发薄弱,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又更加激烈,腊赐在王朝末年实际上已经难以成行。

小结

最后,关于“功成耻受赏,高节卓不群”不免解释一二。

前文已经提到,腊祭目的有三,一是祭祀鬼神,二是祭祀宗庙,也就是祖先,三是田猎,兼有军事演习的意思,到汉代,腊祭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祭祖。祭祖的内容和目的又是什么呢?《风俗通》提到,“腊者,接也。新故交接,大祭以报功也。”

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汉代腊祭中与祖宗的互动是向祖宗夸耀功绩,兼向祖宗供奉血食,为来年祈福。那么,君臣一到腊祭,祭后有赐,也就有赏赐有功之人的意思。“功成耻受赏”固然表明了臣子的高洁情操,却是不懂得规矩,不服从秩序的表现,想来汉家臣子不会如此。

实际上腊赐的范围不会太大,多是皇帝示恩于功臣、近臣而已,考虑到历史进程,东汉时期的腊赐持续范围也未必长。当然,东汉的腊赐最大的历史意义在于,将“年终奖”以律法形式确定下来,以后历朝历代都有了年终奖,以至于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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