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制度创新何以赋能“四大功能”

日期:2023-10-22 16:57:1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生态环境制度改革要以服务经济主体和提升生态福祉为导向

助力强化“四大功能”,生态环境制度改革需要以服务经济主体和提升生态福祉为导向,通过制度性开放和集成性创新,进一步发挥对“四大功能”的支撑和赋能作用。

一是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要素聚集能力。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人居环境改善。将污染防治与社区环境整治、公园绿地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改善社区和街道小环境,营建城市微景观,形成良好生态环境和城市人文气息良性互动的生态人居环境,提升创新要素和人才资源的集聚能力。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服务功能,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两评一证”合一等环境审批制度改革,提升环境准入便利性,推动包容审慎监管、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精细化监管等手段,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总部经济发展和“五个中心”建设。

二是推动环境准入和监管制度的集成性创新,增加产业绿色转型的制度供给。优化环境准入标准,加速资源能源效率低、环境风险大的低端制造业和生活型服务业的淘汰进程。完善环境要素市场机制,健全碳市场的配额分配、交易、履约机制,丰富碳排放交易工具,健全碳资产价格发现机制,探索推进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环境要素市场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企业的绿色低碳技术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推动绿色低碳服务业发展,支持环境质量监测、环保设施运维、环保技术咨询、环境绩效评估等领域的第三方服务发展。扩大环保第三方服务范围,鼓励和规范环保第三方企业开展“第三方辅助执法”“第三方监理”等业务,推动污染物核查、环境信息披露、环保技术咨询等绿色低碳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开放。

三是协同推进专项研发和环保技术生态环境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创新策源功能。加大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力度,设置绿色低碳技术重点支持目录,针对参与重点技术研发的企业、通过绿色创新奖补基金、税收抵扣和减免优惠等方式进行激励,分担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风险。搭建绿色创新技术转化平台和孵化平台,鼓励和引导绿色金融项目投向绿色技术初创企业,对发展前景好、技术优势突出的创新企业,通过环保奖补政策和绿色金融手段扶持其渡过孵化期。

四是加快环境标准和贸易规则的衔接,以制度型开放助力增强开放枢纽功能。推进贸易环境规则、环境数据核查、环境准入和监管、信息披露以及碳定价等领域的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方法衔接,推动国内外环保标准的转换和互认。完善自贸协定中环境问题争端解决机制,加快与国际自贸区环保条款、规则的衔接和对标,推广出口产品低碳认证、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等制度探索经验。通过法律规范的解释、互认等方式,消除对外开放中的环境壁垒和环境制度障碍。

(张文博,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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