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浙江点赞!事关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

日期:2023-06-26 12:11:33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针对王先生叔侄俩的讲述,记者来到了小王之前所在的极兔速递萧山浦阳镇网点,负责人陈先生却给了这样这样一个说法:“不是我们这里的员工,我们都是承包合同。”

从小王跟网点签订的合同可以看到,这的确是一份承包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合同中提到:如有违反交通规则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王先生说,他们也是出事后才知道,当初签的是承包合同。

不过,快递网点表示,虽然小王跟他们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他们愿意承担一部分后期治疗的费用:“比如你后期花了2万,我们再商量各付多少钱,如果实在沟通不了,就只能走法律途径。”

网点建议,先把小王的伤疤治好,然后双方再协商如何分担费用。

新就业形态下

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快递员小王的这次意外,网点负责人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医药费等关于“钱”的问题,已经在逐步解决。可小王的身份问题,在就业劳动中,处境“尴尬”。快递点的配送员,都不是员工,而是承包商。事实上,承包商、合作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早已经遍地开花,比如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都存在这样“微妙”的关系。在转包、分包、承包、委托等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情况下,这类行业劳动关系复杂,成为劳动合同缺失的“重灾区”。工作中一旦遭遇意外,往往需要个人承担“风险”,企业责任如何规范?劳动者利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类似的案例,《小强热线》也报道过多起。比如,今年1月份,外卖员计先生在送餐途中遭遇意外,撞到路边护栏,导致身体多处骨折,五个多月无法上班,失去收入来源,生活堪忧。事发后,计先生希望通过“工伤认定”来获得补偿,但因为身份问题,工伤认定根本无法开展:“提供不了劳务协议或者劳务合同,它是电子版的,没有书面的东西,但是我们工资就是这个安徽滁州在发。 ”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了给计先生发工资的安徽滁州“启润软件服务”的外包公司。公司的答复,揭开了计先生在工作中真正的“身份”:“不是劳务协议,是自然人合作协议,属于灵活用工。 ”

这里公司又提出了一个新概念用工词汇,叫做“自然人合作协议”。可以明确计先生并不是公司员工,所以谈不上劳动关系,更不受“劳动法”保护。而这样的情况,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快递业、外卖业、网约车服务业中普遍存在。

其实,长期以来,包括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在内的众多新业态劳动者,因未能与平台企业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未参加社会保险,致使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没办法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平台企业在算法驱动下,造成外卖小哥、快递员为了赚钱,“多拉快跑”,致使交通事故频发,这样的现状,既危害了他们自身安全也危及公共安全。据中华总工会的数据,截至2023年,中国外卖员、快递员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人。大多快递从业人员对办理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否参保主要取决于公司意愿。超两成未参保人员一旦遭遇疾病、失业等变故,权益将无法保障。

保障新形态劳动者权益

浙江出台地方性法规

伴随平台灵活用工模式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相应的权益保障问题也随之而来。随着社会法制建设不断进步,相关的业务法规,其实也在逐步完善,浙江已经走在前列,出台了不少地方性的行政法规,目前也正在逐步落实,面对庞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数,状况也正在逐步改善。

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兴行业,其实也是“零工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形式。他们不仅涵盖了全日制的劳动,也为一些非全日制、兼职、小工等劳动者提供了便利。但平台在扩张规模的同时,也要考虑节约人力成本,加盟承包模式就成了比较好的选择。

浙江兴长律师事务所律师钦日曦介绍:“承担形式上有巨大区别,如果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话,因工伤而遭受的损失,全部要由企业或者社保机构共同承担;在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承包人在完成订做人布置的工作当中,遭受的所有损失和伤害都要由自己承担,从经成本上考虑的话,承包关系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和成本,肯定是要远小于劳动关系。”

不过这几年,随着新业态中存在的矛盾不断凸显,浙江省作为“数字经济”的桥头堡,在不断深化改革当中,率先发布多个地方性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浙江发布了全国首部快递业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保,并建立合理考核奖惩制度。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省《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临时聘用人员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浙江20余万名快递员中已有11.73万人参加了社会保险,4.03万不具备参加社保条件的临时聘用人员参加了单一工伤保险,2.11万人参保雇主险等商业意外险。更有像京东、顺丰等快递公司,要求所有入职的快递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京东物流浙江省人力资源负责人徐靖介绍:“京东物流在浙江区快递小哥有近万人,我们跟每一位快递小哥都是正常签订劳动合同。近三年来,京东物流也是为一线员工的薪酬福利支出超过1000亿。”

另外,针对外卖员状况,杭州市在今年4月发布《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这也是国内首次对独立网约配送员管理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行政执法队队长汪晓敏介绍:“针对独立网约配送员,规定了平台对其信息登记、职业培训管理等职责,要求平台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为其参加保险,同时平台不得诱导强迫独立网约配送员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周婷婷也表示:“我们接下来会成立相关行业网络配送员的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也要去提意见,保证网络配送员有一个公正的申诉途径。”

与此同时,杭州市人社局在去年5月,发布《杭州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针对家政服务业劳动者、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快递员等六大行业的权益保护进行了制定。相关的法规制度在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数庞大,恐怕一时间难以全面覆盖,让行业做出颠覆性改变。但我们看到,用工形式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劳动者的权利也在逐步得到更好保护。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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