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实习期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日期:2023-04-20 11:41:20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员工商议索取薪水不了,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用人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托欠或者没有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员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应依法办理。

二、举报难以解决的,员工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协商步骤:

1、被告方申请办理劳动争议调解能够申请书,还可以口头上申请办理。

口头上办理的,调解组织理应现场纪录申请者基本概况、申请调解的分歧事宜、理由和时长。

2、协商劳务纠纷,理应充足征求双方对事实与理由的阐述,细心疏通,助其达成共识。

3、经协商达成一致的,理应制做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签字或盖公章,经人民调解员签字加盖调解组织图章后起效,对双方有着约束,被告方理应执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接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合同的,被告方应当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4、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书时间内未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5、因付款托欠劳务报酬、工伤医疗费、补偿金或是赔偿费事宜达成调解协议书,用人公司在约定书时间内未履行的,职工能够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对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传出民事裁定。

三、不肯协商、调整不了或是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被告方申请办理、核查审理、诉讼提前准备、诉讼案件审理。

1、被告方申请办理:被告方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材料证明、直接证据。

2、核查审理:劳动仲裁申请书满足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在接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中日内做出审理或是不受理的决策。

3、诉讼提前准备:监察委员会对确定办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侦查之日起七日内构成仲裁庭。

4、诉讼案件审理:仲裁庭必须在开庭审理五日前,将开庭审理日期、地址书面形式通知双方;被告方有任何理由的,还可以在开庭审理三日前要求延期开庭。

四、对法院裁判有异议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外,能够向法院提出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于仲裁结果有异议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外,能够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法规,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公司同样职位最少档薪水或是劳动合同约定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低于用人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规定。因而,实习期不给工资是非法的。只需员工付出了工作,员工就会有享有劳务报酬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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