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处罚新规出炉!打击隐形变异培训,严查违规的中小学教师

日期:2023-09-13 15:25:52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第二种是个体行为,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三种隐形变异行为,除退还所有费用外,根据情节处以10万元不等的罚款。

这些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包括: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平台运营者具有相应责任,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用户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法开展线上校外培训,仍为其提供服务的,也将按规定处理。

三是加大了对消费者(参与培训者)的保护力度,从培训内容、师资、监管账户等多个方面,予以从重处罚。

培训内容不合规或“超标超纲”,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予以从重处罚;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不得聘用为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否则对培训机构予以重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相关收费不得超过一定标准,对拒不执行校外培训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有关规定的,予以严处。

很多网友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出台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应加大处罚违法力度,关键是如何落地见效;有人认为校外培训规范固然很好,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才是关键。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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