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全流程分享!拿走不谢!!

日期:2023-05-23 12:08:15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确定发展对象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方可成为发展对象。在确定发展对象时,支部委员会应当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若支部委员会不存在,则由支部大会确定。支部委员会同意后,应当报上级党委备案。

1.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方可成为发展对象。在确定发展对象时,支部委员会应当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若支部委员会不存在,则由支部大会确定。支部委员会同意后,应当报上级党委备案。

2.报上级党委备案

上级党委应当认真审查发展对象,并提出意见。只有在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3.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需要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但是,如果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或尚未恢复党员权利,就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4.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是对发展对象的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政治审查的方法包括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5.开展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需参加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的集中培训,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主持。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需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这一过程需要进行集体讨论,以确保发展对象是否合格。

13.上级党委预审

在进行预审时,需要考虑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方面,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需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

15.支部大会讨论

在支部大会讨论中,发展对象需要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也需要介绍发展对象的相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需要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与会党员需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需要注意的是,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因故不能到会,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如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在党委审批前,上级党委需要派人进行谈话。谈话人可以是党委委员或组织员,目的是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需要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 上级党委审批在审批预备党员的过程中,需要集体讨论和表决,核实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以及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应当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对于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非另有规定,临时党组织也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18.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为了掌握预备党员的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需要向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这样可以更好地管理预备党员的情况,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

19.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当上级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需要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这是为了保证预备党员能够适应党组织的要求,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

20. 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是一个正式场合,需要在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举行。程序包括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以及党组织负责同志的讲话和提出要求。要求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 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需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2. 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需要书面提出转正申请。这是为了表明其愿意成为一名正式的党员,并对其党员义务做出承诺。

23. 支部大会讨论

在支部大会上,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最终进行讨论。如果预备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但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果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4. 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上报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 材料归档

需要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材料归档。如果有人事档案,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如果没有人事档案,需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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