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02 12:09:01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企业、学校、医院新引进到泗洪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技师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2. 申报条件:

(1)必须是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从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

(2)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人才父母必须是宿迁市外户籍。

三、人才补贴标准

人才生活保障待遇补贴标准见附件3。

四、人才补贴申报提交材料

1. 《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证明(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从泗洪首次参保时间打印);

7. 购房合同、缴费发票、契税证明、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领购房补贴提供);

8.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领购房补贴,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提供);

9.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领购房补贴,房屋产权为父母与子女共有的提供);

10. 教师资格证及高中学段教学证明(申请高中学段师范类普通本科生岗位补贴提供);

11. 人才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领探亲补贴提供)。

五、人才补贴申报流程

人才补贴审核由县委人才办会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园区管委会、住建局、资规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审核。

1. 引进人才根据自身符合条件填写《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经单位盖章后交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教育人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2. 申请购房补贴需持《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和购房证明材料到住建局房管处或资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其中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房管处审核,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 申报结束后,各审核部门填写《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统计表》(附件5),统计表发送至人社局进行社保缴纳情况核查。

4. 审核部门根据人社局反馈的社保核查结果完善统计表,并将统计表打印后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社局人才中心,电子版发送至人才中心邮箱。补贴申报材料由各审核部门保管备查。

5. 人社局根据各审核部门报送的统计表进行汇总,形成全县人才补贴汇总表并报县委人才办。

6. 人才办对补贴名单进行公示。

7. 人社局根据公示结果向财政局申请拨付当年人才补贴经费发放至补贴对象账户。

六、工作要求

1. 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对分管行业或属地范围内单位要及时通知到位,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报尽报。

2. 各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人才补贴申报。

3. 各审核部门严格按照人才补贴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准确填写《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统计表》,因工作失误、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人才补贴资金流失的,由审核单位负责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各审核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前(教育人才于9月20前)将《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人才中心邮箱shrczx@126.com。

联系人:汪晓波;电话:80829612、80829310。

附件1.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报工作口径说明

附件2.人才生活保障待遇审核单位信息表

附件3.人才生活保障待遇标准

附件4.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附件5.泗洪县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统计表

附件6.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附件7.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泗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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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周希惠

审核|江 川 叶春春

审发|许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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