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标准提高,鼓励家属参加!这份职工福利有新变化,网友纷纷点赞!

日期:2020-06-19 06:55:53 作者:fuli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近日,杭州出台《2020年杭州市开展职工疗休养工作暂行规定》,鼓励在杭州市全域疗休养、提高经费标准,今年有什么线路安排?一起看看吧!


鼓励在杭州市全域疗休养,这些线路可选择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适当考虑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山海协作和杭州都市圈合作需求外,2020年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安排在杭州市域内的旅游度假区、特色景点、美丽乡村和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鼓励区、县(市)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结对和互送,交错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参考线路(部分):


线路1:淳安、建德疗休养五天,可去往千岛湖森林氧吧、千岛湖中心湖区、下姜村、灵栖洞、梅城古镇等地。


线路2:杭州、萧山疗休养五天,可去往湘湖、西溪湿地、良渚古城遗址公园、三台云水等地,体验钱塘江夜游。


组织15000名一线职工疗休养,优先安排抗疫一线人员


市总工会本级将组织15000名一线职工免费疗休养,各级工会要专门预算经费,组织一线职工在杭开展免费疗休养活动,深化工会服务职工工作,切实保障一线职工的休息休养权。


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当面向广大职工,以生产、工作一线职工为主,优先考虑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等和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照顾因工负伤或即将退休的职工。


鼓励职工家属随同参加疗休养


各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后,职工直系亲属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直系亲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家属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需与承办单位协商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

落实疫情防控等各项安全措施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工疗休养程序组织实施,并由组织单位或承办单位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中列支;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的监督和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确保疗休养活动圆满顺利。


鼓励提高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

在杭州市域内开展疗休养活动,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组织开展。组织实施疗休养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疗休养时间,职工疗休养所占用的工作日不超过5天的,不得抵充国务院规定的职工年休假假期。亦可适当结合双休日,在杭州市域范围内实施短途多次疗休养活动。


鼓励提高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在单位行政福利费允许的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疗休养经费可按照不超过3000元/人的标准列支。国有企业疗休养费用标准根据财务规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参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遵守疗休养纪律相关规定

疗休养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有关规定,严禁承办单位虚开发票套现,严禁冒名顶替参加职工疗休养,严禁未经单位批准、未落实安全责任自行出行报销费用等行为。


(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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